產品
  • 產品
  • 廠商
  • 商情/研究報告
  • 活動
  • 影片
搜尋
我的帳戶
個人資料 我的最愛
登出
首頁 商情/ 研究報告 阿根廷對中國大陸徑向滾珠軸承啟動第四次反傾銷複審調查
阿根廷對中國大陸徑向滾珠軸承啟動第四次反傾銷複審調查
商業新聞
2021.10.28
+A -A

資料來源: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2021年10月12日

中國大陸貿易救濟信息網公布,本(2021)年10月1日,阿根廷生產發展部發布第616/2021號公告,應阿根廷企業SKF ARGENTINA SOCIEDAD ANÓNIMA提交申請,對原產於大陸的外徑介於30毫米和120毫米之間、非RST型的徑向滾珠軸承啟動第四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立案調查。該案涉及南共市海關稅則號列8482.10.10項下產品。調查期間,現行反傾銷措施持續有效。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001年6月4日,依據阿根廷原商務部2001年第83號公告,阿根廷對原產於大陸的外徑介於30毫米和120毫米之間的徑向滾珠軸承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02年12月4日,依據阿根廷原生產部2002年第83號公告,阿根廷對大陸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終裁,設定17.66美元/千克至49.97美元/千克最低FOB限價,對FOB價格低於最低限價涉案產品徵收其差價作為反傾銷稅,有效期2年。2004年12月1日,依據阿根廷原經濟與生產部第769號公告,阿根廷對大陸涉案產品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立案調查。2006年5月31日,依據阿根廷原經濟與生產部第399號公告,阿根廷第1次延長涉案產品反傾銷措施,維持原最低限價不變,有效期5年。2011年6月10日,依據阿根廷原工業部第172號公告,阿根廷對大陸涉案產品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複審立案調查。2012年12月6日,依據阿根廷原經濟和公共財政部第754號公告,阿根廷第2次延長外徑介於30毫米和120毫米之間、非RST型的徑向滾珠軸承的反傾銷措施,將涉案產品最低限價調整為7.45美元/千克至21.09美元/千克,有效期5年。2017年11月30日,依據阿根廷原生產部第694-E/2017號公告,阿根廷對大陸外徑介於30毫米和120毫米之間、非RST型的徑向滾珠軸承啟動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合併情勢變遷複審立案調查。2018年11月12日,阿根廷原生產與就業部發布第107號公告,對大陸涉案產品作出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合併情勢變遷複審肯定性終裁,將涉案產品FOB最低限價調整為6.45美元/千克至15.62美元/千克,對價格低於最低限價涉案產品徵收最低限價與FOB進口價的差價作為反傾銷稅,有效期3年。

備註:經濟部駐外單位為利業者即時掌握商情,廣泛蒐集相關資訊供業者參考。國際貿易局無從查證所有訊息均屬完整、正確,讀者如需運用,應自行確認資訊之正確性。